財務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財務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并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并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并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并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實施后,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并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并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并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并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并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于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注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偨浝硗獬鰰r,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簽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于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注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并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復制。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并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規章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管理、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等等。
規章制度的定義和特點
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
根據1997年11月勞動部頒發的《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規章制度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是什么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企業行為規則的總和,是一種顯現的企業文化。員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認識企業的規章制度,首先是內容,體現了員工的權利和義務;執行,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
規章制度的目的
目的,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嚴格的規章制度,只有建立在全體職工的自覺遵守的基礎上,才能真正產生效果。要向員工進行宣傳教育,讓員工真正認識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教育員工認識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增加健全規章制度的主動性、自覺性。
同時典型事例教育員工認識到無章可循的危害性,引導員工查漏洞、想辦法、建措施,把防范措施納入規章制度中,使企業的規章制度不斷健全與完善。
完善的規章制度對于企業和員工來說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不論規矩、何以成方圓”也正是其中的道理。
企業不僅需要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而且企業的管理者更應當帶頭的去遵守,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品一貌去教育員工,正如“子帥已正,孰敢不正”。
也只有這樣,企業才能真正的建立整套穩定成熟的運營機制,使企業在市場經濟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而員工也應當利用規章制度保護自己勞動權益的同時,能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為企業的發展展示自己的才華,去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