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公司的規章制度
采石公司的規章制度
小型露天采石場生產條件簡陋,安全保障條件差,事故多發,絕大多數開采設計不具有可操作性,開采方法落后。大部分采石場仍然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規開采方法,裝備水平低,多數采用手工作業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素質低,沒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護措施,存在著種種弊端和嚴重的安全隱患。
一、采石場主要事故類型及原因
1、物體打擊。采石場在爆破作業后不及時對采面上的浮石、險石進行徹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險石滾落、墜落擊中傷人事故屢屢發生。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一味追求生產進度,或受技術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時、不徹底,仍殘留浮石、險石,一旦落下擊中采面下作業人員,造成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
2、坍塌。 采石場經營者為了提高產量,降低生產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墻的開采方式,利用鑿巖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處于上部的巖面懸空,失去支撐而自由塌落。掏底開采不能將上方巖面全部崩落,會在工作面上形成較大的懸石或傘檐等重大事故隱患,上部巖體受雨水侵蝕和頻繁爆破震動的影響,致使巖體坍塌可能釀成重大傷亡事故。
3、高處墜落。 部分采石場作業人員不按安全操作規程中的規定作業,在鑿石、爆破、清理巖面等高處作業時不系安全帶,從而導致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部分采石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冒險蠻干,不采取任何保護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4、爆破傷害。《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作業單位應當采用臺階式開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但不少采石場為了減少鑿巖量,還能獲得更多的產量,仍然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而且為了節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過短導火索;擴炮時縮短擴炮時間,藥包和孔壁發生摩擦撞擊、孔內溫度過高等原因而早爆釀成事故。另外,擴壺爆破大塊率高,許多崩落下來的巖石尺寸過大,必須進行二次爆破,如果爆破作業人員不規范操作,往往產生大量的飛石,造成更多爆破事故的發生。二、 采石場安全開采的對策及措施
(一)安全生產對策及措施
1、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方案生產。 采石場在開采前,必須請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資質的設計單位或者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資質的采礦工程技術服務機構編制開采方案,并嚴格按照開采方案生產,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開采方式,采用臺階式開采,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開采方式。不能采用臺階式開采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采。
2、采用科學的開采方法。小型露天采石場生產規模小,地形條件千差萬別,采石場應根據自身實際采用輕型潛孔鉆中深孔爆破簡易臺階開采,爆破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術。這種開采方法穩定可靠,綜合效益高,爆破后多為碎石,且坡面角符合要求,安全性能好,震動波小,飛石少,效率高,作業人員勞動強度低,一般不用二次爆破,節約成本,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對那些確因生產規模、地形條件和開采礦種等因素限制既無法實施正規化臺階分層開采,也不能采用輕型潛孔鉆中深孔爆破簡易臺階開采技術的采石場,則可以采用淺孔排炮安全小的平臺開采技術。采石場要立足安全生產的長遠發展目標,加快淘汰擴壺爆破和掏底開采,注重安全經費的有效投入,引進科學先進的開采技術,選用合適的穿孔設備完善和優化爆破工藝,改進鏟裝運輸方法,促進采石場科學化、規范化開采技術方法的實施。
3、提高機械裝備水平。 大多數小型采石場機械裝備水平低,采用手工方式,采面下作業人員較為集中,一旦危險出現,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事故。采石場應提高機械化程度,減少人工作業工序,采用機械運輸和裝載,提高生產效率和產量,改善現場作業安全條件,減少傷亡事故發生。
4、加強勞動保護。勞動保護是作業人員的安全保障,大多數采石場只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卻缺少全面的勞動保護措施,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多年不年檢、不更換,早已失去了保護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作用。采石場經營者應以人為本,注重保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帽、手套、防護眼鏡、防噪耳塞、防塵面罩、安全帶等勞動保護用品,設立和加強機械、電器等方面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職業衛生健康,減少和降低事故發生時對人員造成的傷害。
(二)安全管理對策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大部分采石場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方式落后,缺乏安全管理人員。管生產必須管安全,采石場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采石場采取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安全管理。
2、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采石場經營者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強化落實實施,把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和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工作點和崗位,嚴格監督檢查,獎優罰劣,杜絕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所導致的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
3、加強培訓和教育。 加強培訓和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的有效手段。采石場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都要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持證進行安全管理;采石場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如爆破員、機動車輛駕駛員、電工、焊工等也要經過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作業。另外,采石場負責人要根據生產進度、新設備的使用、新方法、新技術的應用等及時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對新從業人員和換崗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和教育。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訓和教育,逐步提高從業人員的自身素質和安全意識。
4、注重有效的安全投入。采石場經營者往往只注重經濟效益,而不注重安全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加之從業人員以農民工居多,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忽視對自身安全采取應有的保障,從而埋下事故隱患。有效的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必要保證,采石場經營者必須依法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方面進行相應的資金投入,在培訓教育、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標志、隱患治理、工傷保險、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備更新、新工藝、新方法等方面科學、合理地注入有效的安全生產經費。只有滿足了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條件,才能確保安全,為經營者創造出更多、更大的經濟效益。
5、建立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應急救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采石場要制定出內容詳細、完備、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事故模擬演練,教會從業人員掌握自救互助常識,一旦事故發生,從業人員面對險情能夠處險不亂,從容不迫地采取正確的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撥打救助電話,及時向負責人報告,盡最大的可能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和完善,并經常實施演練,能夠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綜合素質,增強事故防范能力,為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從人員素質上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三、小結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除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低、違章操作等以外,主要原因是采石場經營者違章指揮,仍然采用“一面墻”不分臺階擴壺爆破崩落的開采方式,這是造成露天采石場安全條件差,事故多發原因的本質所在。另外,采石場機械化裝備水平低,采面下作業人員密集,礦山層層轉包,掠奪性開采等也是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采石場經營者在取得經濟利益的同時,必須按正規開采設計方案生產,合理、有效的投入安全資金,逐步使生產現場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要以保護和尊重從業人員生命和健康為己任,堅決杜絕和抵制違規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冒險蠻干等現象,逐步建立起采石場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既能在經濟利益方面取得長足可觀的經濟效益,又能在安全生產方面確保長期穩定的生產安全,從而達到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雙利雙贏的目的。
規章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規章制度內容廣泛,包括了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規章制度的層次
規章制度有以下四個層次:
⒈條例
條例是具有法律性質的文件,是對有關法律、法令作輔助性、闡釋性的說明和規定;是對國家或某一地區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的某些重大事項的管理和處置作出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
是對某機關、組織的機構設置、組織辦法、人員配備、任務職權、工作原則、工作秩序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或對某類專門人員的任務、職責、義務權利、獎懲作出系統的規定。它的制發者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行政機關。
⒉規定
規定是為實施貫徹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根據其規定和授權,對有關工作或事項作出局部的具體的規定。是法律、政策、方針的具體化形式,是處理問題的法則。
主要用于明確提出對國家或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規定重在強制約束性。它的制發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
⒊辦法
辦法是對有關法令、條例、規章提出具體可行的實施措施;是對國家或某一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工作、有關事項的具體辦理、實施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發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
⒋細則
細則是為實施“條例”、“規定”、“辦法”作詳細、具體或補充的規定,對貫徹方針、政策起具體說明和指導的作用。它的制發者是國務院各部委、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機關。
企業規章制度的特點
1、規范性,它告訴人們應當做什么,應當如何去做。
2、強制性,它對全體職工都有嚴格的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違反。為此,企業的管理規范要有公開性和權威性。
3、科學性,管理規范要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它本身就應當準確、齊全、統一、不能模棱兩可,更不能相互矛盾。
4、相對穩定性,管理規范一經批準,在一定的時期內就要保持穩定,不能朝令夕改,使人無所適從。
5、群眾性,管理規范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大家掌握和執行。同時,管理規范要注意以“鼓勵”代替“禁止”,以事前防范代替事后責備,以積極獎賞代替消極處罰。
企業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企業需要制定什么規范、達到何種水平,應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制定出的管理規范又應當在實踐中經過試點或試驗,證明它確實符合客觀規律和本廠的實際情況,確實能取得良好效果,才能組織實施。
2、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管理規范是要全體員工來執行的,必須反映群眾的集體意志。管理規范的制定必須有領導的總結群眾的時間經驗,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這樣才能扎根于群眾之中,為廣大群眾自覺遵循執行。
3、堅持系統、全面、統一的原則
系統指各項管理規范要配套,達到整體優化。全面指凡涉及經營管理活動全過程的各項工作、各個崗位都要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作到有章可循。統一指各項管理規范應當相互協調,服從統一的領導意志的共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