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地租賃合同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養殖場面積_____畝。
第二條租期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_____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元。
第四條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篇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位置及面積
乙方租賃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房屋場地,占地面積:約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場地用途
該房屋場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個月,_____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后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五條其它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物業費由乙方承擔,并按帳單如期繳納。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生態農牧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土狗養殖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出資建設甲乙雙方共同設計確定的標準土狗養殖場,包括狗舍、化糞池、給排水設施。
二、待養殖場建成,乙方開始引進狗苗和種狗,若乙方資金有困難,甲方支付乙方收購保證金,支付比例為。
三、乙方養殖過程中需保證土狗接受狂犬疫苗等動物疾病疫苗注射的疾病防御措施,保證狗源的食用安全性。
四、產品質量標準:_____科學合理的養殖,交貨時成狗不得太肥(具體標準為體重/體長≤體重/體長的平均值的倍),養殖場中必須保證必要的空間作為狗的運動場所(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只,交貨時不得提前過度飽食以增加重量。
五、____________年甲方給乙方的成狗保護收購價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斤,視養殖成本雙方屆時界定最終收購價,但最高不得超過該狗種市場收購價的最高標準。
六、乙方保證____________年交付乙方成年狗____________只,超出____________只以上甲方也必須保證收購,否則乙方有權不受甲方制約自行處理該批次狗源。
七、本合同簽約期為5年,供應價格及養殖數量雙方每年核定一次。
八、乙方所養殖土狗不得出售其他任何個人和單位,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_____若甲方在市場價格低迷時不按最低保護價收購,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不償還甲方收購保證金,若乙方將狗賣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視為違約,應雙倍返還甲方支付的收購保證金。
十、此合同一式兩份,為雙方認可的&39;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約定,合同自簽署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篇4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為肆年,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___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20__年2月7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乙方:
聯系電話:
甲方法人:
聯系電話: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篇5
甲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
乙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于的新堰塘承包給乙方用于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則下簽定以下合同條款:_____
一、.承包面積:_____
堰塘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
二、承包時限:_____
承包期為年從年月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_____
承包費為每年200元。
四、甲方權力和義務:_____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堰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_____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3.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堰塘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災害:_____
1.如遇天氣干旱,于農業灌溉用水發生矛盾時,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須保持1米。
2.如遇天氣洪澇,乙方應及時開缺泄水,確保堤壩的安全。如堤壩垮塌,乙方產業損失自負。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殖場地租賃合同篇6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住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住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為合作開發__________海水養殖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甲乙雙方經濟收入,依照《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探討研究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的海水養殖場授權委托給乙方管理養殖,海水養殖場歸甲方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每一星期或半月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匯報有關養殖的情況。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海水養殖場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養殖場給乙方養殖,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得養豬,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允許隨意改變養殖場使用用途和破壞養殖場,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否則每立方罰款________元。
3、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養殖場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表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4、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共同商議分配方式)。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養殖場的人力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有看管好魚的義務。
4、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5、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請人員_____,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7、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清點并交還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養殖場。房屋等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8、協議書規定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五條、收益分配
在承包期內,甲方出錢,乙方出力合作經營與管理,魚長大能賣得時,乙方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派代表核算利潤,除去所有成本(包括魚苗,飼料等投入),實際賺錢總額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按違約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協議終止之前根據本協議簽訂的活動。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