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綜用中國國歌做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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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綜用中國國歌做BGM
姜虎東、李昇基等主演的韓國綜藝《兄弟拉面》最新一期在某個片段中使用了中國國歌作為背景音樂,既不合理也不適當,在網絡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當時節目中有許多外國客人在餐廳吃飯,李昇基在感慨“韓國、美國、日本都聚齊了呀”,字幕還寫出了“東西方大融合”的字樣。然而當時整場都沒有一個中國人,做的餐食也跟中餐一點都不沾邊,卻在這時響起了中國國歌作為BGM。
這次的國歌事件惹怒了不少網友,許多人呼吁繼續嚴格實施限韓令,不要給韓國人一絲一毫的機會,即便是追星也要有骨氣,對韓國人松懈總能得到令人大跌眼鏡的結果。
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放國歌
1,重要的慶典活動或政治性公眾集會開始時
2,正式的外交場合或重大的國際性集會開始時
3,舉行升旗儀式時
4,重大運動賽會開始或我國運動員在國際體育賽事中奪冠時
5,遇有維護祖國尊嚴的斗爭場合
6,重大公益性文藝演出活動開始時
7,其他重要的正式場合。
法律依據:
《關于規范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 第一條 國歌可以在下列場合奏唱。重要的慶典活動或者政治性公眾集會開始時,正式的外交場合或者重大的國際性集會開始時,舉行升旗儀式時,重大運動賽會開始或者我國運動員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獲得冠軍時,遇有維護祖國尊嚴的斗爭場合,重大公益性文藝演出活動開始時,其他重要的正式場合。
國歌為什么不能隨便唱
國歌不能隨便唱。國歌是代表一個國家民族精神的歌曲。并不能被隨意翻唱,應該按照國歌的歌詞和曲譜,不得采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更不得個人在公共場合翻唱,也不得用于一些商業活動與民間集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第六條 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附件所載國歌的歌詞和曲譜,不得采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
第八條 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第十五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為《義勇軍進行曲》。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義勇軍進行曲》新詞。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撤銷1978年3月5日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新詞,恢復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被稱為中國民族解放的號角,自1935年在民族危亡的關頭誕生以來,在人民中廣為流傳,對激勵中國人民的愛國主義精神起了巨大的作用。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決定把這首歌作為代國歌,體現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和居安思危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