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員工行為手冊
建設銀行員工行為手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銀行員工職業道德建設,規范員工工作行為,提高全行員工整體素質,保證建設銀行各項業務穩健發展,實現中國建設銀行“商業化、現代化、國際化”的發展目標,特制定此行為規范。
第二條 本行為規范是建設銀行全體員工必須遵循的準則,它是評價員工職業行為的標準,是規范建設銀行員工內外行為的依據。
第三條 建設銀行各級領導要以身作則遵守行為規范,并抓好所轄部門的行為規范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全行員工言行應遵循行為規范,共同塑造建設銀行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四條 本行為規范適用于建設銀行全行員工,包括全行在職干部、職工、離退休返聘人員和從事本行工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本行為規范的解釋權在中國建設銀行。
第二章 職業道德規范
一、中國建設銀行各級領導干部職業道德規范
第一條 堅持原則,堅定信念。在工作上堅定正確的金融服務方向。
第二條 執行政策,依章辦事。自覺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嚴守金融紀律,維護金融秩序,規范操作,維護建設銀行榮譽。
第三條 作風民主,嚴格管理。充分聽取員工意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不斷健全管理制度。
第四條 奉公守法,廉潔自律。以身作則,率先垂范,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第五條 顧全大局,團結進取。維護團結,自覺維護領導集體威信,開拓進取,勇于創新。
第六條 公道正派,襟懷坦白。執行政策,處理公務應公正清明,獎懲得當。
第七條 關心員工,團結員工。密切聯系群眾,關心員工政治上的成長,事業上的進步,生活上的疾苦,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
第八條 任人唯賢,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在工作實踐中考察、選拔干部,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九條 努力學習,積極進取。要增強競爭意識,不斷學習,更新觀念,更新知識,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條 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講實話,干實事,求實效,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
二、中國建設銀行職工職業道德基本規范
第一條 加強紀律,執行政策。認真執行金融政策,自覺遵守各項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廉潔奉公,拒腐防變。自覺抵御各種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蝕,堅決反對以權謀私和以工作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敢于同各種經濟犯罪活動做斗爭。
第三條 精神飽滿,著裝整潔,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向社會展示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四條 客戶第一,信譽至上。屬守信用,秉公辦事。守約有信,尊重客戶,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藝術,為客戶提供一流的服務。
第五條 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自覺使用文明用語,對客戶和藹可親,服務耐心細致,展示良好的行風行貌。
第六條 愛行愛崗,敬業盡責。以主人翁態度對待工作,認真辦事,忠于職守,為建設銀行的業務發展勇于奉獻。
第七條 團結同事,協力工作。相互理解、關心同事,樂于助人,服從大局,服從工作分配。
第八條 提高警惕,維護安全。要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樹立防范意識,保護資金安全。
第九條 勤奮學習,精通業務。刻苦鉆研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業務技能,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十條 嚴守機密,維護信譽。增強保密意識,保守國家、建設銀行及客戶的機密,維護建設銀行在客戶中的信譽。
第三章 形象要求
建設銀行員工職業形象要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儀表、舉止、語言、紀律、衛生及服務態度。
一、著裝整潔、儀表大方
第一條 著裝整潔。建設銀行員工上班時應著裝整潔,保持服裝潔凈得體,衣扣整齊,不敞胸露懷,不挽袖挽褲。因氣候和辦公條件限制,各地方行制定著裝要求時應因地制宜。
男員工應穿深色皮鞋、襪子;女員工應穿黑色或白色皮鞋、穿裙子時避免露出襪口。
第二條 發型大方。頭發應整潔,發型大方得體,經常洗理。不得染異色。男員工不蓄長須長發;女員工不得有怪異發型。
第三條 裝飾得體。女員工可適度化妝,不得濃妝艷抹,不留長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能佩戴過多過于耀眼的飾物,每只手戴的戒指不超過一個。男員工應保持面部清凈,不能留小胡子,不得戴有色眼鏡從事工作。
二、舉止大方,行為端莊
第一條 站姿挺拔。站立時應保持收腹挺胸,不彎腰。男員工站立時雙腳分開,與肩同寬;女員工站立時雙腳并攏,雙手自然下垂,交叉于腹前、背后。
第二條 坐姿文雅。坐時臀部應坐在椅子的三分之二處,胸口與桌面平齊。伏案書寫,應以肘撐起上身重量,姿態端正,不傾斜。不要趴在桌子或斜躺在椅子上。
第三條 行姿穩重。行走時,身體重心可微向前傾,收腹挺胸,抬頭平視,兩臂自然擺動。多人同行時不要勾肩搭背,不要并成一排。遇有緊迫事情,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張奔跑。
第四條 行為文明。在客戶面前或工作場合不能剪指甲、化妝、摳鼻子、剔牙齒、挖耳朵、打哈欠、脫鞋、顫腿、伸懶腰。
三、語言文明,言辭得當
第一條 語言文雅。說話時音量適中,語句清晰,并注意在不同場合運用適當的語言及稱謂。
第二條 在辦公和營業場所須保持安靜、和諧,不可大聲說話,高聲喧嘩。
第三條 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話。
第四條 在各場合中用語文雅、禮貌。在使用電話、辦理業務、接受咨詢時語氣平和,堅持使用“十字”文明用語:您好、請、對不起、謝謝、再見。接電話時應主動自報單位——“您好,建設銀行”。
日常文明用語示例:
(1)與同事、客戶相遇時:“您早”、“您好”。
(2)得到別人幫助時:“謝謝”。
(3)要求別人做事、幫助時:“請您……”。
(4)向別人表示歉意時:“對不起”。
(5)他人向自己表示歉意或謝意時:“沒關系”、“別客氣”、“不用謝”。
(6)與他人道別時:“再見”。
第五條 對同事、客戶用語平和,語言規范,不講粗話、臟話,在公眾場合不要叫他人的外號、小名等。
四、紀律嚴明,工作有序
第一條 遵守勞動紀律。
1.不擅自代班崗,不遲到早退,不串崗離崗。
2.不聚眾聊天、嘻笑打鬧。
3.不得在公務時間和禁煙場所吸煙。
4.工作時間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電視,不占用電話聊天。
5.非工作或接待需要,不準在午休或工作時間飲酒。
第二條 遵守業務紀律。
1.嚴守各項業務工作紀律。
2.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
3.嚴禁壓票壓匯、無理拒付等各類違規行為。
4.嚴禁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五、講究衛生,保持整潔
第一條 環境整潔。自覺維護工作場所的環境衛生,保持桌椅、柜面、地面、欄桿、門窗、設備干凈,使工作環境符合建設銀行企業形象建設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保持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
第三條 放置整齊。辦公臺上各類辦公用具、資料、票據擺放整齊。
第四條 裝貼正確。業務公告或宣傳標語應按規定整齊掛貼在規定位置。
六、微笑服務,熱誠待客
第一條 亮牌上崗,接受監督。建設銀行所有員工應佩帶統一的識別牌,并按要求佩掛在制服的統一位置。
第二條 微笑服務,熱誠待客。接待客戶咨詢、業務、來訪時,應面帶微笑,禮貌熱情,對客戶熱心、誠心、耐心。
第三條 對所有客戶認真誠摯,一視同仁。
第四條 虛心聽取客戶意見,忍讓寬容,得理讓人,對合理要求盡量滿足。
員工手冊包括什么內容
員工手冊包括以下內容:
1、總則:員工手冊的總則主要是介紹公司的發展歷程以及制定員工手冊的目的和宗旨,通常出現的內容是: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2、考勤管理規定:這項規定包括作息時間、考勤制度、遲到早退的處罰、曠工、病事假制度等。
3、福利制度:這項規定主要包括國家法定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社會保險等等福利。
4、薪酬制度:具體包括:員工薪酬構成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績效工資幾部分。
5、考核規定:員工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晉升考核等,主要針對員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績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
6、聘用及崗位管理: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將為其建立人事檔案。
7、培訓制度。
8、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9、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和互聯網的使用。
10、保密制度。
11、獎懲制度。
員工手冊一定要一式兩份嗎?
不需要。員工手冊作為全體員工的行為準則,需要配備每人一份,不需要一式兩份。
企業以違反員工手冊為由開除員工合法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嚴重違反企業制度,造成嚴重后果,企業可以與員工解除合同。
員工手冊就是企業制度,如果違反要視具體情框分別對待,不能違反就解除合同。企業應該在合同里注明,何種情況接觸合同。
下面是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企業惡意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賠償。
員工手冊的重要性都有哪些?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員工手冊有向員工出示,一般在員工入職時給員工簽字,確認其已其手冊中的內容,此時,員工手冊相當于已向員工公示的勞動規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即使是給員工簽過字了,如果手冊中有對員工重大的不公平條款,法院或仲裁委也一般會否認這些條款的法律效力;
3、簽訂的員工手冊明顯有失公平的,應屬無效,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追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發放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讓員工簽字,說明已經收到并閱讀相關規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5、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是勞動關系的基石,可將其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一并由勞動者簽收與認可,公司也盡到了告知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