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產品的質量管理
中國十分重視對蜂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質量監督管理,并已建立起一套嚴密的控制體系,這對維護蜂產品的市場聲譽,保護消費者利益,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質量管理體制
中國蜂產品的質量管理,分縱向與橫向兩大體系。按照國家機關的職能分工,國家技術監督局是國務院的質量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各部門、各地區蜂產品質量管理。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技術監督局或標準局,實施從中央到地方蜂產品的縱向管理。
國家與一些與蜂業有關的部門,如農業部、商業部、經貿部、輕工部等,國家技術監督局對它們負有質量管理指導職責。蜂產品的國家標準,首先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提出計劃,指定有關部門起草后,再報其審批頒發,各部門制定的蜂產品質量專業標準,也必須報送國家技術監督局備案后方能在本系統本行業貫徹實施。
各蜂業職能部門之間通過國家技術監督局橫向調節,去實現不同內容的質量管理。農業部門負責養蜂及蜂產品原料的質量管理。1986年頒發的《養蜂管理暫行規定》的第19條指出:“蜂產品的生產、收購、加工和銷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保證質量,防止污染。蜂產品嚴禁摻雜造假、粗制濫造和用腐敗變質的原料加工、制造。違者,當地養蜂生產主管部門應配合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罰款、沒收產品;造成嚴重后果,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商業部門主要是從經營領域管理蜂產品質量。1982年以來,國家商業部先后起草了蜂蜜、蜂蠟、蜂王漿、蜂花粉等產品標準,使質量管理有了法規依據。
1991年,商業部、農業部、經貿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一個蜂產品的質量管理辦法,以規范各部門的管理行為。這份文件正在起草、討論之中,尚待正式頒發。
二、蜂產品的標準化管理
中國蜂產品的標準化工作始于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有長足進步。到1991年,蜂王漿、蜂花粉、蜂蜜、蜂蠟等主要蜂產品均已頒布國家或行業標準。
⒈國家標準
中國已頒布并實施的國家標準有4個。
⑴蜂蜜衛生標準
由衛生部提出,原國家標準局1984年12月22日頒布,1985年9月1日實施。標準號GBn239-84。具體指標有:
①感官指標:在常溫下呈透明、半透明粘稠狀液體,溫度較低時可發生結晶現象。具有蜜源植物特有的色、香、味,無異味,無死蜂、幼蟲、蠟屑及其他雜質。
②理化指標:見表1。
表1 蜂蜜的理化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鉛(以Pb計)mg/kg |
≤ 1 |
鋅(以Zn計)mg/kg |
≤25 |
③細菌指標:見表2。
表2 蜂蜜的細菌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細菌總數(個/g) |
≤ 瓶裝500散裝1000 |
大腸菌群(個/100g) |
≤ 30 |
致病菌(系指腸道致病留或致病性球菌) |
不得檢出 |
⑵蜂王漿質量標準
1988年9月5日由商業部批準頒布,1989年3月1日實施。現被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為國家標準。標準號GB9697-88。主要技術指標見表3。
表3 蜂王漿質量要求和等級標準 | ||||
項 目 |
優 等 品 |
一 等 品 |
合 格 品 | |
感 官 指 標 |
狀 態 |
漿狀朵塊形,微粘,光澤明顯,無幼蟲、蠟屑等雜質;無氣泡 |
乳漿狀,微粘,朵塊形不少于1/3,有光澤,無幼蟲、蠟屑等雜質;無氣泡 |
乳漿狀,微粘,有光澤感;無幼蟲、蠟屑等雜質;無氣泡 |
顏 色 |
乳 自 色 |
淡 黃 色 |
黃 紅 色 | |
氣 味 |
蜂王漿香氣濃,氣味純正 |
有蜂王漿香氣,氣味純正 | ||
滋 味 |
有明顯的酸、澀帶辛辣味,回味略甜,不得有發酵、發臭等異味 |
有酸、澀帶辛辣味,回味賂甜,不得有發酵、發臭等異味 | ||
理 化 指 標 |
水 分(%) |
62.5~67.5 |
67.6~70 | |
灰 分(%) |
≤ 1.5 | |||
粗蛋白(%) |
≥ 11 | |||
酸 度 |
30~53(1N NaOH ml/100g) | |||
總糖(%) |
≤ 15 | |||
淀 粉 |
不得檢出 | |||
10-羥基-△2-癸烯酸(%) |
1.4以上 | |||
注:①蜂王漿香氣,即略帶花蜜香和辛辣香氣; ②用吸管取的蜂王漿,不要求有朵塊狀。 |
根據起草標準的分工,食品的衛生標準須由衛生部起草制定。在蜂王漿的國家衛生標準示頒發以前,其細菌含量暫時按以下指標執行(表4):
表4 細菌含量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雜菌總數 |
≤ 300個/g |
霉菌總數 |
≤ 100個/g |
致病菌 |
不得檢出 |
⑶蜂花粉質量標準
由商業部土產雜品局提出,國家技術監督局1989年11月16日批準,1990年7月1日實施。標準號GBll758-89。具體指標見表5。
表5 蜂花粉分等質量指標 | ||||
項 目 |
優 等 品 |
一 等 品 |
合 格 品 | |
感 官 指 標 |
顏 色 |
各種花粉固有的色澤,均勻一致 |
各種花粉固有的色澤,基本均勻一致 |
雜色 |
狀 態 |
不規則的扁圓形,并帶有工蜂后肢嵌入花粉痕跡的團粒。無霉變
| |||
氣 味 |
有明顯的單一花種清香氣 |
有單一花種清香氣 |
有花粉的清香氣 | |
滋 味 |
香甜帶辛,無異味 |
香甜,有澀的回味,無異味 | ||
理 化 指 標 |
水 分(%) |
≤ 5 |
≤ 6 |
≤ 8 |
單一花粉團率(%) |
≥ 95 |
≥85 |
不要求 | |
蛋白質(%) |
≥ 15 | |||
雜 質(%) |
≤ 0.5 |
≤ 1 |
≤ 1.5 | |
碎團粒(%) |
≤ 1 |
≤ 2 |
≤ 3 | |
維生素C(mg/100g) |
≥ 4 | |||
灰 分(%) |
≤ 4 | |||
過氧化氫酶單位 |
≥ 500 | |||
注:碎團粒指標:指基層收購時的限量。 |
該標準附錄的衛生參考指標為(表6),這些指標在未制定蜂花粉國家衛生標準前使用。
表6 蜂花粉衛生參考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細菌總數 |
≤ 20萬個/g |
大腸菌群 |
≤ 500個/g |
致病菌 |
不得檢出 |
農藥殘留 |
不得超過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允許量 |
⑷蜂蜜包裝標準
由商業部土產雜品局提出,國家技術監督局1988年9月20日頒布,1989年3月1日實施。標準號GB9828-88。 本標準規定了蜂蜜包裝的種類、形狀和結構等,適用于蜂蜜的貯存、運輸用的鋼制圓桶和蜂蜜小型包裝。其對蜂蜜小包裝及包裝箱也作了若干規定,對小包裝形狀不做統一規定,但必須用無毒、無異味、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材料制做,還要保證內容物不得滲溢。小包裝的包裝箱采用紙質或木質,容量500g瓶裝按24瓶設計,250g瓶裝按40瓶設計。
⒉行業標準
對尚未頒布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蜂業界統一技術要求的一些蜂產品,已出國家有關主管部門頒布 了一些行業標準。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頒布以前,行業標準也稱部頒標準或專業標準,現列出 一些主要項目:
⑴出口蜂蜜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現對外經濟貿易部)1965年3月10日批難,1965年10月 1日實施。這也是中國第一個蜂產品標準,主要適用于出門的蜂蜜。標準號WM21-65。本標準的主要技術指標是:色澤,分水白色、特白色、白色、特淺琥珀色、琥珀色、深色;氣味,要 求正常;水分,最高18%;費氏反應,負號;強度,最高不超過4(系指中和每100g試樣所需1N氫氧化鈉溶液的毫升數)。
⑵蜂蜜質量標準
商業部于1982年4月27日頒布,1982年6月1日實施。標準號GH012-82。標準中的主要技術指標見表7、8、9。
表7 蜂蜜的分等 | |||||
等別 |
蜜 源 花 種 |
色 澤 |
狀 態 |
味 道 |
雜質 |
一等 |
荔枝、柑桔、椴樹、刺槐、紫云英、白荊條等 | 水白色、白色、淺琥珀色 | 透明、粘稠的液體或結晶體 | 滋味甜潤,具有蜜源植物特有的花香味 |
無死蜂、幼蟲、蠟屑及其他雜質 |
二等 |
油菜、棗花、葵花、棉花等 | 淺琥珀色、黃色、琥珀色 | 透明、粘稠的液體或結晶體 | 滋味甜潤,具有蜜源植物持有的花香味 | |
三等 |
烏桕等 | 黃色、琥珀色、深琥珀色 | 透明或半透明狀粘稠液體或結晶體 | 味道甜,無異味 | |
等外 |
蕎麥、桉樹等 | 深琥珀色、深棕色 | 半透明狀粘稠液體或結晶體 | 味道甜,有刺激味 | |
①凡未列入表內的蜂蜜品種可參照表內所列色、香、味等待點由各省自定。 ②凡在同等蜜中混有低等蜜時,按低等蜜定等。 ③凡用舊式取蜜法(如壓榨法、鍋煮法等)取蜜,蜜液混濁不透明,色澤較深,有刺激味的蜂蜜可作為等外蜜。 |
表8 蜂蜜的分級 | ||||
級 別 |
一 級 |
二 級 |
三 級 |
四 級 |
波美度(20℃) |
42度以上 |
41度 |
40度 |
39度 |
注:最低收購起點,黃河以北地區為波美度40度,黃河以南地區為39度。 |
表9 蜂蜜理化指標的規定 | |||
指標名稱 |
指標要求 |
指標名稱 |
指標要求 |
水 分 |
≤ 25% |
酸 度 |
≤ 4 |
還原糖 |
≥ 65% |
費氏反應 |
負 |
蔗 糖 |
≤ 5% |
發酵征狀 |
不允許 |
酶 值 |
≥ 8 |
摻入可溶物質 |
不允許 |
本標準是目前國內使用范圍最廣的蜂產品法規文件,蜂蜜的收購和銷售以及國內的質量仲裁都依照標準中規定的指標執行。
⑶出口蜂蜜檢驗方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于1983年10月27日頒布,1984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出口蜂蜜的取樣數量、用具及有關項目的檢驗方法。
4.蜂蠟質量標準
由商業部1982年12月31日批準頒布,1983年5月1日實施。標準號GH013-82,主要技術指標見表10。
表10 蜂蠟標準 | |||
項 目 |
一 等 |
二 等 |
三等 |
顏 色 |
乳白、鮮黃、黃 |
黃 |
棕 褐 |
表 面 |
無光澤、有波紋、一般中間凸起 | ||
斷面狀態 | 結構緊密、結晶粒細,上下顏色一致 | 結構緊密、結晶粒細,下部顏色稍暗 | 結構緊密、結晶粒細,下部顏色暗,但不超過1/3 |
氣 味 |
有蜂蠟香氣味 | ||
雜質(苯不溶物) |
≤ 1% |
≤ 2% |
≤ 4% |
比 重(30℃) | 0.954~0.964 | ||
熔 點 | 62~67 ℃ | ||
酸值 | 中蜂4~9 KOHmg/g;西蜂15~13 KOHmg/g | ||
碘值 | 6~3 g/100g | ||
皂化值 | 75~110 KOHmg/g | ||
折光率(75℃) | 1.4410~1.4430 | ||
注:①不純的舊巢脾蠟,暫列為等外。 ②蜂蠟香氣味似蜂蜜和花粉味。 |
以上所列僅為中國蜂產品行業標準的主要部分,這些標準在國家標準頒布之后即行廢止。
⒊地方標準
關于目前既無國家標準又無行業標準的某些蜂產品加工制品,可由重點產區制定地方標準,經上級國家技術監督局和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
⒋企業標準
中國一些較大的蜂產品經營和加工企業,為了提高本企業產品在國內和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在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了各項指標都高于國家和國際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起草之后,同樣須報國家或省級標準化行政管理部門與本企業的上級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編號后方能實施。
企業標準通常有兩種:一種是在現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的企業標準。如我國負責蜂蜜、蜂王漿出口的某些大型企業制定的標準,其蜂蜜的含水量為18%以下,蜂王漿的10-羥基-2-癸烯酸則為1.8%以上,均高于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規定的指標。 另一種是國家和行業均無標準,企業為了開發某種產品而制定的企業標準。如湖北省隨州市制定的雄蜂蛹標準,其主要指標見表11、12、13。
腌制雄蜂蛹質量標準,標準號Q/YF06-89,1989年3月28日發布,1989年3月28日實施。
表11 腌制雄蜂蛹的感官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色 澤 |
蛹頭復眼淺黃色,蛹體為乳白色或淺黃色 |
氣 味 |
正常,無異味 |
形 態 |
蛹體基本完整 |
雜 質 |
不允許摻入、混入雜質 |
表12 腌制雄蜂蛹的理化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揮發性鹽基氯(mg/100g) |
≤ 25 |
含水量(%) |
≤ 45 |
氯化鈉含量(%) |
≤ 35 |
鉛(以Pb計)(mg/kg) |
≤ 1 |
亞硝酸鹽含量(g/kg) |
≤ 20 |
表13 腌制雄蜂蛹的衛生指標 | |
項 目 |
指 標 |
細菌總數(個/g) |
≤ 30000 |
大腸菌群(個/100g) |
≤ 450 |
致病菌(系指腸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 |
不得檢出 |
注:本標準適用于21~22日齡的雄蜂蛹經水煮晾干,拌鹽腌制而成的腌制品。 |
三、蜂產品的質量檢驗
中國有關業務部門和蜂業界都十分重視蜂產品的質量檢驗。特別是1985年 4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對提高蜂蜜質量作了重要批示后,農業部、商業部、經貿部都更加重視蜂產品的質量檢驗工作。1986年5月,上述三部聯合召開了全國養蜂工作會議,對提高蜂產品質量作了具體部署。
⒈基層質量檢驗
中國蜂產品的收購與銷售,實行層層驗質把關制度。基層收購以感官檢驗為主要方法。具體步驟是:生產者的產品交給經營者后,隨即由精通蜂產品業務的技術人員通過眼看、口嘗、鼻嗅、手捻等感官手段來判斷其品質的優劣。基層經營單位將購入的蜂產品調出時,買方同樣要以上述方式進行一次檢驗。
⒉實驗空檢驗
在省級蜂產品經營單位和養蜂科研部門、大型蜂產品加工企業或某種蜂產品的重點產區,都設有專門的理化檢驗室。全國現已建立正規化驗室100多個。 其任務是對調入和調出的原料及加工制品進行抽樣檢驗,或對本區域的產品質量進行分析調查。大宗的蜂產品貿易必須以實驗室檢驗的結果為質量依據。
⒊質量監督機構及其檢驗
中國已經建立或正在籌建的蜂產品質量監督機構共 3個:1988年,商業部在北京籌建了部級質量檢測中心,用以對全國流通系統經營的蜂產品進行質量監督,同年,農業部在武漢籌建了本系統的蜂產品質檢中心。這兩個跨省、市的部級蜂產品檢驗機構均已于1991年第四季度通過了計量認證和審查認可。1990年,國家技術監督局決定在商業部蜂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的基礎上,籌建國家蜂產品質量檢測中心,以便對全國各省、市和各部門的蜂產品質量進行檢驗、分析和測試。
1991年第四季度,國家技術監督局安排國家蜂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籌),承擔了全國瓶裝蜂蜜的監督抽查任務。共抽查34個企業生產的38種產品。這些產品的樣品分別來自哈爾濱、長春、沈陽、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西安、濟南、南京、鄭州、武漢等12個城市的零售商店。檢驗的結果公布在《中國技術監督》雜志上。這是中國首次大規模的蜂蜜質量監督活動。此外,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技術監督部門也對本地生產、銷售的蜂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將質量狀況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廣泛宣傳,引導自費者購買優質蜂產品,鞭策蜂產品加工企業和經銷單位提高產品質量。
四、質量獎評審
為了鼓勵生產優質蜂產品,國家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產品評優活動,一批生產企業的產品分別獲得國家和部門的表彰。
⒈國家優質產品獎
中國產品質量的最高榮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獎”,分別授予金獎或銀獎。其要求嚴格,評比過程復雜,檔次高,名額少。1986~1987年,哈爾濱制藥三廠生產的“人參蜂王漿”、北京第四制藥廠的“北京蜂王精”和杭州中藥二廠的“雙寶素”(以蜂王漿為主要原料)獲國家優質產品金獎。
1981~1990年,北京市第四制藥廠的“北京蜂王精”、杭州中藥二廠的“雙寶素”、上海冠生園食品總廠的“鮮蜂王漿”和杭州保靈有限公司的“中國花粉口服液”獲國家優質產品銀獎。
⒉部級優質產品獎
國家各上管部、局對本系統生產的蜂產品,每隔 5年左右開展一次優質產品評比活動。自1980年后的10年,商業部、農業部、經貿部、輕工部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醫藥管理局等單位,先后評出近40個部優蜂產品。除此之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舉辦省級優質產品評獎時,也有大量蜂產品獲獎。
⒊社會團體、博覽會評獎
中國養蜂學會自1985年加入國際養蜂工作者協會聯合會后,1987年組團正式參加了在波蘭華沙召開的第31屆國際養蜂會議暨養蜂博覽會。中國參展的蜂產品獲大會授予的“蜂產品創新和成就特別獎”,中國養蜂學會在送展的26種產品中選出8種作為這枚金牌的獲得者。1989年10月, 中國又獲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32屆國際養蜂會議暨養蜂博覽會的蜂產品展臺金獎,中國參展的45種產品分享這一殊榮。
1982年10月,全國首屆農業博覽會在北京舉行,有50多種蜂產品參展,約有 6種產品分獲金、銀、銅獎。1989年,在全國食品博覽會上,有幾十種蜂產品分獲金、銀、銅牌。
引自《中國蜂業》(農業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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