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蜂蜜無生產日期 沃爾瑪超市退貨并十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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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陳女士2014年12月27日在道里區友誼路沃爾瑪超市購買一瓶蜂蜜,價值27元。回家后發現該瓶蜂蜜瓶身、瓶蓋等顯著位置沒有標注生產日期,找到經營者后未能解決。12月30日消費者陳女士投訴到哈市消協并述說了經營者不給解決,告訴她“愿意去哪兒告就去哪告”的經過,要求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賠償。經消協調查,該瓶蜂蜜確實沒有標注生產日期,經調解,經營者同意為消費者退貨,并按《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退貨并十倍賠償共計297元。
隨著2015年春節臨近,按照習俗消費者可能會備大量年貨,特別在食品消費方面,同時,有些不法經營者會趁銷售旺季摻雜、摻假、真假混合等方式出售給消費者。在此,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特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注意以下事項:1、查驗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特別是選擇“臨界食品”時要謹慎購買。2、查看外觀,對真空塑封的食品查看有無漏氣現象,外包裝有無破損等,上述問題可能引起食品變質、毀損。3、對于透明包裝的食品、飲料等查看有無雜質、異物。4、保留好購物憑證、超市流水單,如發現食品存在質量問題盡量保留食品原物以備維權。同時,企業經營者,特別是大型超市、食品加工企業、銷售企業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把進貨關、履行驗貨、查貨職責,保證節日期間消費者放心消費、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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