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安徽蜂業經濟及其問題的思考
摘要:對農村養蜂經濟調查統計數據,它反映了現階段安徽省養蜂狀況、生產技術水平、經濟效益以及存在的問題。養蜂生產依賴農業,但它發展起來后又“滋補”了農業,惠及農民,是廣泛開辟農民增收、脫貧致富的好渠道。并從安徽蜂業經濟數字中引起我們對一個地區載蜂量、家庭式蜂場規模以及取得較好“規模經濟”、蜂群飼養方式、提高養蜂產值措施和授粉經濟等問題的思考,可能對養蜂發展是有裨益的。
關鍵詞:蜂產品;養蜂產值;蜂業經濟;農民收入
蜂業經濟可以說包括三個部分,即:養蜂產品產值、蜂產品經營貿易加工增值、蜜蜂授粉經濟,這里就直接涉及到農民經濟收入的第一個部分著重闡述。為了摸清農村養蜂經濟現狀,調查統計755個家庭式蜂場(戶),獲得了大量數據,加以整理細化,并結合實地了解其蜂農蜂群狀況和生產實際,而從中反映出蜂業發展、生產水平、經濟效益以及存在的問題,并對此引起的思考。
1 數字安徽蜂業經濟
1.1 養蜂數量
在安徽13.9萬km2的土地上,養蜂得到迅速發展。1949年僅有蜜蜂3.75萬群,50多年后的今天達到40多萬群,增長近11倍。每平方千米有蜂2.87群(全國合0.73群)。近10年出現10%的增長速度,有的縣達20%以上。
1.2 從業人數
專業和基本專業養蜂農民約1.2~1.3萬人(不含學徒工和半勞力者)。另外,估計以種植業為主業余養蜂者有1.4萬人以亡。
1.3 蜂場規模
家庭式蜂場一個勞力管理蜜蜂40—50群居多,高達60~70群,初學者養蜂30群左右。平均一個蜂場(戶)大概養蜂110群左右(2004年,537個蜂場平均數)。
1.4 全省養蜂年產值
年產蜜2.4~2.5萬t,蜂王漿350~400t,蜂花粉260t左右,雄蜂蛹38t以上。蜂膠等其他產品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概算蜂產品產值2.1億元以上。
1.5 年群均產量
一年每個生產群可生產蜂蜜79.62kg(以轉地放蜂為主的100個蜂場平均值),高的達160.00kg;定地飼養群產38.20 kg(50個蜂場平均值);蜂王漿6.63kg,高的達12.00kg以上;蜂花粉為3.56kg(皖南放蜂的40個蜂場平均值),高的為6.00kg以上;雄蜂蛹5~22kg(宣州市36個蜂場平均值),高的為10.00kg以上。
1.6 年群均產值
全省年群均生產蜂產品產值近540元(擇取9個縣市、鎮537個蜂場58898群蜂平均值)。皖南地區群產值稍高為600元左右,有的場高達900元以上,變幅530—740元,蜜、漿、粉、蛹等多樣產品生產,群產值超過1000元;淮北地區稍低為338元,變幅為280~470元(均以定地飼養為主的28個蜂場平均值);江淮之間一般為400元左右,變幅360~540元。
1.7 養蜂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
家庭式的蜂場有蜜蜂60~80群,其產值占家庭總收入的80%~90%,養蜂100群左右.其產值占家庭總收入的95%~100%。
1.8 純收入比例
轉地放蜂流動性大,開支也大,純收入占總收入的61.56%,有的蜂場只有50%左右(82個蜂場平均值);定地或定地結合小轉地飼養,純收入占總收入的85.2%(32個蜂場平均值),高的可達90%左右。
1.9 主要蜂產品產值
全省前三位蜂產品是蜂蜜占73.40%,蜂五漿占15.67%,蜂花粉占6。47%,而蜂膠等其他產品產值只占4.46%(50個蜂場平均值)。生產雄蜂蛹地區前二位蜂產品產值百分比為:蜂五漿43.65%,蜂留29.26%,雄蜂蛹21.62%,蜂花粉等其他產品為5.47%(2005年,30個蜂場平均值)。
1.10 蜂產品出口和創匯
蜂蜜出口:2000年1.8萬t,2001年2.0萬t,居全國第一或第二位;2002~2003年因歐盟設置技術壁壘出L1受阻,到2004年出口恢復到1.6萬t雄蜂蛹出口近38t,居全國第一。年出口創匯大約2000—2100萬美元,合人民幣1.6億元以上。
1.11 養蜂產值占農業產值比重
養蜂產值占全省農業總產值比重甚小,但在山區、養蜂發達地區,其經濟效益凸現。黃山市西溪南鎮5000多戶人家中,有12%的戶從事養蜂生產,養蜂4.2萬群,人均為2.5群.產值3000萬元以上,占全鎮農業總收入的61.2%(2004年)。山區小縣績溪蜜蜂發展到6.7萬群(2004年),蜂產品收入和加工增值共計6500萬元,接近全縣畜牧業產值7000萬元(1998年)。
家庭蜂場合計養2—3群蜂的產值,持平或超過一畝地種糧收入,或養一頭肥豬的收入。一名蜂農一年可收入3.38萬元(35名蜂農平均值),是一位種糧農民收入的20倍以上。
2 幾個問題的思考和探討
從安徽省蜂業經濟數字中受到啟迪,引起我們對幾個問題的思考和探討。
2.1 安徽省的載蜂量
安徽省南部多山,中部丘陵,北部平原,地形較復雜,氣候溫和,植物繁多,森林覆蓋率為28.9%(2000年),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6.56%),蜜粉源資源豐富。油菜、紫云英、芝麻、刺槐和柃屬、玉米等面積較大的主要蜜粉源以及種類繁多重要輔助蜜源和野生蜜粉源植物達90多種,沒有很好利用。加油菜有80萬hm2,每年春天開花期從南到北一片金黃,但只有交通沿線地區有蜜蜂陳置,其中不少是外省蜂群。據觀測油菜利用率為30%左右,蜂群密度大的也只有40%以上;安徽省現有40萬群蜂,分布不均衡,南多北少,很多山區和交通不方便地區,蜂群較少,再加上有的蜂場舍近求遠,長途轉地。鑒于以上原因,致使蜜粉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年復一年的白白浪費。
為了更好地開發和挖掘養蜂資源潛力發展養蜂業,在合理、充分利用現有蜜粉源的基礎上,保護好蜜源植物,科學分配蜂群,全省養蜂量由現在的40多萬群發展到70~80萬群是可能的,也是能實現的把潛在資源變為經濟資源。
2.2 蜂場規模問題
強群出效益,規模出效益,是已被生產實踐證明了的事實。但應該指出的是,做到一場多養一人多養.必須根據具體條件定規模,不能盲目追求群數,要在提高群體質量的前提下,適當增加數量。
在生產中和養蜂經濟調查中,常常碰到不少情況:飼養群數相同的蜂場,其產值相差較大,群數少的蜂場往往比群數多些的蜂場效益好。初學養蜂者,切忌只求數量而忽視質量,擴大蜂場規模一定要做到滾動穩步發展,避免群勢普遍弱,生產力低,效益差而虧本垮群的事情發生。
當前,我國養蜂生產還處于手工操作時期,機械化程度低,養蜂者基本上是多付體力而做到“精養”爭取高產。在此基礎上,逐步提升生產管理的科技含量,堅持養強群,生產成熟蜜,從而改變勤檢查勤取蜜的習慣,減少勞動強度來增加蜜蜂群數,隨著機械化程度提高逐漸擴大蜂場規模。
根據當前條件,一個(多是夫妻為勞動力的)家庭式蜂場規模,以120~140群為宜,技術好可管理150~160群,技術稍差的可管理100群左右。規模出效益,必須以質量做保證,做到規模(數量)和質量的統一,才能取得總產值和群產的高效益,這是養蜂者都要遵循的管理原則。
2.3 長途轉地放蜂問題
養蜂生產的特殊性之一,即在很大程度上對自然環境、外界蜜粉源資源的依賴性。因此選擇何種飼養方式和生產蜂產品的種類,要根據當地氣候、蜜粉源情況而定,切不要舍近求遠,無把握地長途轉地放蜂。在調查中搜集了一些事實:利用本地區條件,安心多種產品生產,既獲得很好效益又兼顧家庭其他生產。相比之下有的蜂農長途轉地放蜂因種種原因而虧本。這里不是否定長途轉地放蜂生產方式,而是要結合當地實際而定。
長途轉地放蜂比定地飼養生產期長,獲得蜜粉源機會多,總產值高,這是不爭的事實。但純收入比例低,吃苦受累承擔風險大.生活不穩定。養蜂條件好的地區不一定都外出放蜂,可以充分利用本地區好的養蜂資源,開展多種蜂產品生產活動,著力提高產值純收益。盡量縮短轉地距離和時間,采取短途放蜂或定地結合小轉地放蜂,可以說是今后養蜂生產而選擇的主要飼養方式和趨勢。
蜂農通過算賬也認識到,轉地放蜂好了總產值高,但群均單產值而去除開支后的純收入,不比定地飼養的蜂群高多少或低于。黃山市曹師傅等5家轉地放蜂的蜂場,各場有蜜蜂80群,年場均純收入2.87萬元;而基本上定地飼養的李師傅等4家蜂場.亦各養80群左右的蜜蜂,年場均純收入為2.69萬元。比前者只少0.18萬元,每群僅少22.50元。雖類似實例統計少些,但它反映出兩種飼養方式所得到總產值和純收入的差異程度。
2.4 實現蜂產品生產多樣化
提高蜂群產量,獲得高產出高效益其措施較多,而調查表明實現蜂產品生產多樣化則是重要的措施之一。20世紀70年代之前,養蜂只能生產蜂蜜和蜂蠟,產品種類單一,經濟效益很低。進入80年代以后,蜂產品逐步增多,至今達到7種產品,其中蜂蜜、蜂王漿、蜂花粉和雄蜂蛹等已成為安徽省創收的龍頭蜂產品,亦是蜂農高產值的蜂產品。全省范圍內統計50個(每場養蜂110群左右)蜂場,場均蜂蜜產值5.81萬元,蜂王漿1.15萬元,蜂花粉0.51萬元,蜂膠等其他產品為0.35萬元(2000年)。宣州市聯合周邊地區開發雄蜂蛹生產,場均雄蜂蛹產值為2.25萬元(2005年,6個縣市28個蜂場平均值),堅持蜜、漿生產,增加蜂花粉、雄蜂蛹等產品生產項目,給蜂農帶來很可觀的經濟實惠。和縣養蜂專業戶王其海,一家4口人,養蜂180群采取基本定地飼養方式,以往群產值只有400~500元,高的年份可達800元,新增加雄蜂蛹生產后群產值提升到1166.7元,年總產值21.0萬元。比皖南地區年群產值高出507.7元,是淮北地區的3.4倍。他高產出的一個重要原因:重點生產主要產品,兼顧生產其他產品,做到多種產品生產。調查統計宣州、蕪湖、寧國、廣德、涇縣、郎溪等縣市擁有100群以上規模的蜂場58個,年群均產值8.0~9.0萬元的6個,9.1~10.0萬元的17個,10.1~12.0萬元的19個,12.0萬元以上的16個。
進行多種產品生產,取得高效益,必須創造優良條件和技術措施做保證,否則是不能很好實現的。
(1)要有較豐富的食物為基礎,蜂場周圍蜜粉源條件好,除了有幾種主要蜜粉源外,還要有不斷的輔助蜜粉源。缺乏蜜粉源時應及時人工飼喂,不能在半饑餓下從事生產活動;
(2)保持優質年輕蜂王產卵,使蜂群處在積極繁殖的興奮狀態。保持強群生產,群內要有大批采集蜂,特別擁有擔任泌漿和哺育任務力量雄厚的內勤蜂;
(3)蜂脾關系應是蜂多于脾或蜂脾相稱,增強保溫護脾能力。王優、強群、足食,是有經驗蜂農進行多種產品生產,獲得高效益的主要措施,特別是有強大的哺育能力,是取得蜂王漿和雄蜂蛹高產的關鍵。
2.5 蜜蜂授粉經濟問題
蜜蜂授粉農作物增產帶給人們的經濟效益,目前還是零。其原因我國蜜蜂授粉業還沒普遍應用和推廣,十分落后,對其隨機授粉產值也就無人問津了,主管部門更沒有研究落實蜜蜂授粉使作物大幅度增產這一有顯著效果的農藝措施。
世界上一些農業發達國家非常關注和重視由于蜜蜂授粉而帶來的豐厚產值。澳大利亞蜂產品產值450萬澳元,蜜蜂授粉作物的產值是2億澳元(1982),兩者比為1∶45;美國農業部門統計蜂產品產值是1.4億美元,而蜜蜂授粉作物產值達200億美元,兩者比1∶143(1981);加拿大兩者比例為1∶200。我國借助昆蟲授粉的作物很多,如都能得到及時而又充分授粉,其產值是很可觀的。即使按澳大利亞概算比例(1∶45)計算,安徽省由于蜜蜂授粉創造的產值為95億元,按美國計算方法則為300億元以上。
我國新頒布實施的《畜牧法》第四十七條指出:“有關部門應積極宣傳和推廣蜜蜂授粉農藝措施”。從法律上明確了蜜蜂授粉的作用和地位,廣大蜂業科技工作者和生產者,理直氣壯地大力宣傳、執行此法,農業主管部門更應責無旁貸地積極采取開拓性措施(而不是停留在宣傳上),逐步改變我國蜜蜂授粉業落后的局面,更好地服務于“三農”,受惠于“三農”。
2.6 減輕蜂農負擔問題
國家的惠農政策在農民身上得到體現,不但減免了農業稅,而且還受益種糧補貼。從種植業分離出來的蜂農負擔卻很重,尤其是轉地放蜂者要承擔著占總產值48.44%的支出,主要用于運輸費、檢疫費、防治疾病費、飼料費以及名目繁多的開支(過路費、資源費、工商稅、地皮稅、入境治安費等等),有的地區重復收費、強行收費,有的蜂農受到敲詐勒索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現階段的我國蜂農既是蜂產品的生產者,又是為農作物授粉的默默奉獻者。他(她)們在追花奪蜜的同時,隨機為作物授粉提高了產量,對此在國外種植業主應付出授粉費,可是在我國目前還做不到,相反蜂農還要付出種種的“雜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明文規定:“要維護養蜂者的合法權益”,“養蜂生產者在轉地放蜂時,當地公安、交通運輸、畜牧獸醫等有關部門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并指出蜂群“在檢疫合格證明有效期內不得重復檢疫”。蜂農要善于用法律保護自己正當利益,公安等部門對蜂農正當要求給予支持,對侵害蜂農權益的不法行為給予有力打擊,制止向蜂農“亂伸手”的不良行為。只有這樣才能鞏固和擴大養蜂者隊伍,才能促進蜂業經濟發展而形成一個新型產業。
3 小結
蜂業經濟可以說是由養蜂獲得的蜂產品產值、蜂產品經營貿易、加工增值和蜜蜂授粉經濟組成的。那么,我們調查統計取得的數據,是一個不完全地體現安徽蜂業經濟全貌的數字,缺乏高產值的蜜蜂授粉經濟,同時又是一個不穩定數字,因為養蜂生產受到多種因素,尤其是受到蜜粉源的多寡、技術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的影響和制約。盡管如此,它還是基本上反映出安徽省蜂業狀況和生產水平,并從中引起我們對一些問題的思考:一個地區(如安徽省)大概的載蜂量;一個現階段家庭式的蜂場規模;不同飼養方式效益差異的存在;提高養蜂產值的技術措施,既要充分利用當地蜜粉資源,增加生產群數,適當擴大蜂場規模創效益;培養和維持強群創效益和實現蜂產品生產多樣化創效益。通過調查統計綜合分析的事實說明,進行蜂產品多樣化生產,是定地養蜂或定地結合小轉地養蜂,獲得高效益的有效而可靠途徑。如果再把蜜蜂授粉增產措施,逐步加以落實和實踐,真正成為農作物增產綜合措施之一,那是農藝技術的一大進步,到那時養蜂創造出來的效益更可觀,小蜜蜂變成了一個大產業,被稱為“甜蜜事業”的成就更加輝煌。
引自《蜜蜂雜志》2006(5)
安微科技學院 李位三 安徽省蜂業舉會, 張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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